关于《遂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浏览次数:425 投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30

现就《遂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方案》的必要性

《遂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已经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2022]33号)批复,下达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000万元。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要求,我县需以遂平县人民政府文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同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为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有必要制定该《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项目批复下达后,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对本市已实施该项目的正阳县、确山县实施情况充分了解、沟通、咨询和交流后,对本县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之后,书面征求了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有关局委(中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随后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座谈会,对《方案》修改稿进一步讨论完善。目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有关局委(中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没有提出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的内容、补贴的领域、补贴的标准等,在充分酝酿、讨论、论证和协商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实施方案。

三、建议

《遂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遂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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