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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审计局关于原遂平县旅游局局长赵东升同志离任审计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2841 投稿:县审计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7

遂平县审计局关于原遂平县旅游局局长赵东升同志离任审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 12月3 日至 2020 年5 月 10 日,对原旅游局局长赵东升同志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2019年行政体制改革,将遂平县旅游局、遂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并为遂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文旅局)。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旅游局和赵东升同志任职情况。

原旅游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内设机构共4个,分别为办公室、行业管理股、财务规划股、市场宣传股。事业编制8人,其中局长1名,主任科员2名,股级干部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截至赵东升同志离任时在职人员8人,退休1人。实际配备领导职数局长1名,主任科员2名,正股级4名。

赵东升同志月任职相关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收入合计1076.7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68.76万元,其他收入 8万元。

2.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支出总计1056.94万元,其中:1.财政补助支出1045.9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38.34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119.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9.16万元)和项目支出 724.23万元;2.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8万元。

赵东升,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南省遂平县人,本科学历。1973年11月14日出生,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县旅游局局长,2019年1月调任遂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任局长。

(二)审计实施情况。

审计实施以促进单位职责落实为目标,以赵东升同志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为基础,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对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调阅了原旅游局制定的规章制度、目标责任书与履行经济责任相关文件,听取了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在赵东升同志和原县旅游局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审计实施进展顺利,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评价。

1. 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年度旅游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县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主要指标、省民生实事、市县重点工作,列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时间要求,认真组织推进,确保了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局上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

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不断完善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旅游品牌提升工程,强化旅游宣传和市场营销,不断提高我县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顺利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通过验收,使全县旅游产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

3.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管理,但审计发现存在 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4.国有资产采购和管理、使用及处置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审批履行制度。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的要求。

5.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对各种重大事项和大额支出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财务支出实行局长负责制、会审会签制度,强化支出的事前控制。

6.内部管理监督情况。

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县旅游局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卫生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约束,实行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制度。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会议和请销假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管理。建立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因制度缺陷和漏洞或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也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差旅费审批手续、未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加强内部管理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履行编制管理责任情况及评价。

经查阅遂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旅游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定方案”批复文件,做好了机构编制资源管控,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着力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力争机构编制、人员配置合理。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业)规定情况及评价。

1.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规划,部署落实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将学习廉政教育常态化,切实增强局领导班子和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做好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凡属重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大责任传导力度,以身作则接受监督,着力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增强了局抓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经查阅赵东升同志个人述职报告、年度考核表、年度工作总结,审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未发现赵东升同志个人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13395元。

2018年财政批复预算文件〔遂财预(2018)7 号〕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5000元,实际开支 13060元,超预算支出8060元;“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元,实际开支15335元,超预算支出5335元。

(二)未按规定履行差旅费审批手续50352元。

2017年支出差旅费10703元,共计28笔;2018年支出差旅费28289元,共计42笔;2019年支出差旅费11360元,共计9笔;

(三)未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

赵东升同志任职期间,原旅游局未对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信息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制度,2017年列支加油卡充值款6笔,金额合计10000元,2018年列支加油卡充值款1笔,金额20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遂平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责令健全“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对未按规定履行差旅费审批手续问题,责令完善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对未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问题,责令单位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遂平县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今后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单位内部审批制度,对差旅活动应做到事前审批。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公务用车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五、赵东升同志的整改情况

目前,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今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来客接待标准和审批手续。对未按规定履行差旅费审批手续问题,将按照《遂平县县乡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严格履行差旅费审批手续制度。对未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严格完善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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