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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遂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2日
遂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0〕22号),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改革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县(包括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2020年年底前,对照《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国办要求国务院部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于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沟通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2020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所负责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具体责任分工是:
1.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8.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1.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4.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6.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7.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8.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县卫健体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部门、省直厅局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逐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遂平县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平台、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各项工作。县编办、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要求,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强化人员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以及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重要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监督评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每月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将在全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进工作。
相关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0〕2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遂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阶段性目标:一是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认真开展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三是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实施方案》具体任务
1.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单位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落实内容是: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时限要求是:于2020年底前完成。标准指引要素是: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要求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2.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部门和省直厅局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主要任务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主要任务是:围绕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探索是: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在线平台要求是:通过县区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服务场所要求是: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一是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三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和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6.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7.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8.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一是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三、《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强化人员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2.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措施是: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直牵头部门要发挥对上沟通对接、对下跟踪指导作用。有关媒体宣传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4.加强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定期报告、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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