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浏览次数:125 投稿:县司法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1



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地址遂平县富强路北段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受理室

2.邮寄申请

邮寄地址:遂平县富强路北段遂平县司法局

收件单位:行政复议受理室

邮编:463100     联系电话:0396-4922080

3.网上申请

登陆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个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其他证据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邮政编码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其他证据材料。

委托他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需提交:

(1)委托公民代理的,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律师代理的,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函。

委托书中应注明受委托人的复议权限。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对提交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在复议期间发生手机遗失等特殊情形,应及时告知案件承办人并采取补救措施,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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