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25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5

遂卫健〔202349

许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优化政策保障。依据《驻马店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驻卫发〔202110号)、《统筹“五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卫发〔202111号)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遂平县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遂政办〔2018〕55号),着力解决如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举措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

二、不断完善老年医疗健康工作机制。针对老年人大多为居家养老、养老机构比较分散且大部分规模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实际,实行医疗机构分级承担任务,有所侧重的开展相应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主要通过设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开通老年就医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服务;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与辖区的各类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全县共有14家医疗机构就近同养老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为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150余次,并和协议养老机构约定每年为入住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每季度为入住的慢性病患者健康随访一次,每年对护工日常护理知识培训一次,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有住院需求的老年人简化入院手续,急危重病人及时协助转至上级综合医院等。

三、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实施“一窗受理”。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指导、监管和考核。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行业,有效缓解医养供需矛盾,截止目前,全县现有民营医养结合机构1家,医疗床位30张,养老床位90张,共入住老人40余人。促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优势互补,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周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及时便捷地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4家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签约率100%,为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150余次。

四、深化老年医疗健康服务。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服务。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老年人家庭开展慢性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利用卫生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周、敬老月等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保健、预防老年人跌倒、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项目,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 2次健康管理服务;通过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为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目前,全县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4.14%,开展老年健康讲座15余次,接受医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老人57204人,失能老人及照顾者健康评估1400人,老年人心理关爱评估653人。推广老年人喜爱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中医馆,满足老年人对推拿、针灸、穴位贴服等中医药诊疗服务的需求,目前,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每个中医馆均能至少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应技术,基本满足老年健康中医服务需求。做好社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为居家或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护理服务目前,全县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64340人,签约率达到83.39%

五、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病诊治,目前,全县3家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均已建设老年医学科,占比100%。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并配备有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工作等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各种数字化APP查询操作。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县共有2家二级综合医院和14家乡镇卫生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积极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积极组织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生、护士参加国家卫健委组织的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目前,已参训35人次。

2023年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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