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pgf-2023-00006 信息来源:
名称: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文号: 遂政办〔2023〕29号 主体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9-12 关键词: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遂政办〔2023〕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驻马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驻医保办〔2023〕1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80元,财政补助标准640元。

县财政全额资助对象:1、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人员;2、乡村振兴局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

县财政80元/人定额资助对象:1、民政局认定的低保对象;2、残联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员;3、卫健体委认定的艾滋病患者、计生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县财政定额资助夫妇1人参加基本医保)。

实行先正常缴费380元参保,然后政府资助部分通过各主管部门另行返还。资助对象名单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分别由县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卫健体委等部门向县医保局提供财政资助参保缴费人员清册(与公安户籍一致的乡村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电话、电子版、纸质版)。经医保、税务部门信息甄别、比对去重后,分别反馈给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向财政局提交申请资助资金书面报告,各部门申请报告需加盖税务局、医保局公章,确保信息精准,应保尽保。

二、征缴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户籍所在地参保);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集中征缴时间

2023年9月10日-12月31日。待遇保障期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要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其中困难群众参保率要达到100%。要做到全民参保、应保尽保,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五、征缴流程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成立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办公室,乡镇一把手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征缴、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催缴提醒、情况公示等工作。乡村要建立征缴清册,便于查漏补缺。我县学生参保率较低,在今年的征缴工作中,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每个学校都要做参保动员,把学生参保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生全员参保,不漏1人,并以学生参保促进有学生家庭全员参保。卫健体委要安排好各个医院、诊所做好参保宣传动员。

(二)制定征缴计划。根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人口基数,制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征缴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应保尽保。

(三)宣传发动。根据省、市安排,9月份全省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县政府召开全县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征缴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落实此项工作。要在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药店、广场、车站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利用媒体进行政策讲解。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国家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把医保征缴工作与激活电子凭证工作同时布置安排,努力完成任务。

(四)组织集中征缴。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积极建立“政府组织、部门配合、乡镇(街道、管委会)催缴、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此次集中征缴主要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

1.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 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 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2.线下缴费

(1)愿意到银行缴费的居民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 7家商业银行网点(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中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或通过银联(云闪付、全民付等)办理个人缴费。

(2)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协助办理缴费。

(3)未进行参保登记的新增参保人员或者不能进行扫码缴费的人员。缴费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明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到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协助办理缴费。

居民缴费时,须认真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再缴费。如发现身份证号、姓名、参保地址错误的(含原参保信息在异地的),需携带身份证明到乡镇征缴办公室,由其统一反馈到县医保部门进行修改,或者自行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再进行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五)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对所辖村(社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定期通报各单位征缴进度,强化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医疗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征缴任务按期完成。

(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安排县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和奖励工作经费。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分别按每参保1人1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对参保率达到99%以上且位居乡镇(街道、管委会)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位居乡镇(街道、管委会)最后三名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处罚。


附件:

1.遂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2.遂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任务表






2023年9月10日













附件1

遂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振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周 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秦  巍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王志义 县税务局局长

张 峰 县医保局局长

曹 辉 县财政局局长

彭 胜 县人社局局长

王 鑫 县教育局局长

马中培 县卫健体委主任

李向阳 县民政局局长

李世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邓路军县公安局政委

熊宝友 县统计局局长

张天雷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遂平县税务局,负责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具体事宜,王志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遂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任务表

序号

乡镇

人数

1

灈阳街道

19071

2

莲花湖街道

16984


3

吴房街道

10977

4

车站街道

27626

5

褚堂街道

17870

6

嵖岈山风景区

4778


7

凤鸣谷风景区

5053

8

石寨铺镇

23689

9

沈寨镇

46716

10

和兴镇

60056

11

常庄镇

39501


12

文城乡

26551

13

花庄镇

23399

14

阳丰镇

33703

15

槐树乡

27578

16

嵖岈山镇

22418


17

玉山镇

26116

合计


432086

备注:任务目标人数不包含政府全额资助缴费人员


政策解读: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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