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公告
浏览次数:1062 投稿:莲花湖街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3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文件要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宣传筹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待遇保障期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不设等待期,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每人缴费38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640元。

  三、缴费人员:

  (1)在我县辖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户籍所在地参保);4、长期居住的非遂平县户籍人员,均可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到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办理扫码缴费参保。

  (2)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当年,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父或母身份(父或母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政府定额按每人80元的标准资助人员。1、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2、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员;3、卫健体委部门认定的艾滋病患者、计生户。对上述人员实行先缴后资助政策。

  (4)政府全额按每人380元的标准资助人员。1、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人口。对上述人员实行先缴后资助政策。即先按每人380元正常缴费参保,缴费后政府按每人380元全额资助,资助部分通过各主管部门另行返还。

  四、参保方式: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 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 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五、注意事项

  在办理缴费时,如发现未进行参保登记的新增参保人员或者不能进行扫码缴费或者发现身份证号、姓名、参保地址错误的(含原参保信息在异地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到乡镇征缴办公室(或各乡镇税务分局),由其统一反馈到县医保部门进行修改,或者自行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再进行扫码缴费。

  六、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基于全国医保基础信息库统一签发,为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凭证,是参保人员线上办理医保业务,享受医保待遇的唯一标识。医保电子凭证一人一码,全国通用。可以在定点药店扫码购药,在定点医院挂号、就医、取药、诊疗、住院等应用场景实现扫码结算、异地就医线上备案等医保业务。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利,望参保群众积极激活使用。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居民医保是政府民生工程,体现了政府的关心和关爱,让我们共同从健康出发,为未来打算,立即行动起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祝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参保咨询电话:0396-2763188


遂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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