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平县2023年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293 投稿:县卫健体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8




遂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平县公安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型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遂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平县公安局联合印发《遂平县2023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旅馆业管理条例》、《化妆品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 22)、《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双随机办[2020] 1) 等文件要求。

二、检查内容

公共场所主要包括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

卫健体委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理办法》检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等。

公安局依据《旅馆业管理条例》对住宿、浴池等场所指导、监督其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市场监管局主要依据《化妆品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住宿场所的食品安全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沐浴场所的锅炉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抽查范围、比例及时间安排

1、每年1--4月对全县辖区内沐浴场所按照5%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

2、每年5--8月对全县辖区内美容美发、游泳场所按照5%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

3、每年9--12月对全县辖区内住宿场所按照5%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由县卫健体委、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实施联合检查,监督人员和被查单位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结束后,按照检查事项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书面报请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示。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检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二)结果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协查部门要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协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对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卫健体委作为此项工作发起部门,要加强与各联合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检查各环节的工作任务,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应要求,提前做好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始终坚持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性执法过度性执法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尊重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机刁难检查对象、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结果要于检查结束后及时报县卫健体委综合监督股,报送的数据要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瞒报漏报。


附件: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遂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平县公安局

2023年310






附件


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游泳场所

全县公共场所总数的5%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住宿场所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沐浴场所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美容美发场所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其他公共场所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集中空调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c)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c)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d)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f)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g)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c.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d.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e.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f.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遂平县卫健体委

2023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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