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项目资金分配公告公示
浏览次数:398 投稿:县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5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和资金结构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6号)和《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的通知》(遂巩固衔接办〔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将下达我县的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2万元,根据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对安排的项目进行资金匹配。

二、分配原则

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资金962万元,依据下列原则进行分配:

一是科学原则。认真研究,严格筛选,虚心听取乡村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及脱贫地域特点、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精准扶贫,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

二是资金扶持原则。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增加脱贫人口收入目标,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根据村里实际需求,安排中、省财政扶贫资金,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群众的生活条件,为群众增收提供条件。

三是竞争激励原则。积极实行竞争开发,将村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发动充分、参与意识强、积极性高的脱贫村优先纳入规划,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群众主体原则。积极推广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理念,进行充分的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努力提高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五是持续提升原则。对已经实施过整村推进的脱贫村持续完善提升,跟踪扶持。依据当地资源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发展规划思路、发展前景、发展势头、村级班子能力、群众响应等情况,进行筛选和分类排队,集中投入,促进全面提升发展水平。

三、衔接资金分配情况(万元)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2万元,计划安排如下项目:

1、2022年遂平县公益性岗位劳动费项目,追加资金46.5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2022年遂平县常庄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追加资金45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2022年遂平县常庄镇大兴村豆制品加工项目,安排资金30万元; 2022年遂平县常庄镇三里朱村果蔬种植项目,安排资金7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常庄镇人民政府

4、2022年县遂平县阳丰镇阳丰村果木种植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阳丰镇人民政府

5、2022年遂平县乡村旅游项目,追加资金265.5万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四、财政监督电话:03964902760

        乡村振兴监督电话:0396-4902611

 

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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