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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精神,我县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及征地相关事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征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申报用地总面积49.2055公顷,涉及我县4个乡镇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
二、评估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织。为切实做好评估工作,我县成立了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民意调查。2020年5月15日就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属物数量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了公示。2020年5月16日至18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征地所涉及的乡、村、组及农户入户宣传,走访征求意见。
(三)召开座谈会。2020年5月19日至20日,在嵖岈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花庄镇、莲花湖街道办事处、阳丰镇分别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和征地所涉及农户的座谈会。会上对拟征收土地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分别进行了讨论发言,会上讨论问题归纳如下:
1.被征地地块征地补偿费按最新文件规定补偿;
2.被征地地块的劳动力人口安置以货币等方式按最新文件规定补偿。
(四)进行分析论证。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召开座谈会、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评估小组对征地前信访稳定风险进行了科学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专项评估报告,作出总体评估结论。
(五)提交评估报告。根据分析论证意见,提出简要的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拟征收地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二)拟征收地块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三)征收地块对促进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地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四、风险预测
(一)已针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相关宣传,被征地农民安置方案已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充分。
(二)该宗地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使用,土地征收不会引起被征地农民、周边居民及相关权利人的不满。
(三)该宗地实施征收,不会引发群访、集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恶性事件等情况。
(四)该宗地征地实施以来没有群众来信来访。
五、化解风险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征地政策宣传。
(二)建立信访排查化解机制,对征收地块所有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解决,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用地报批,认真履行征地前期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该宗地申报征收土地经评估没有风险,结论为同意上报审批。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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