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467 投稿:县科工信局 来源:遂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1-01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县煤碳经营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煤炭工业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国家、省、市、县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值班值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单位的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牵头本单位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行业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及本县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负责提供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及办事指南等;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定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拟定并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

(三)企业服务股(行业管理股、县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分析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家培训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承担县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 社日常工作。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政策,协调 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 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定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化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 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

负责机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 业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全县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研究国内外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食品、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承担生物、医药和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和化学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行业规范管理;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拟定全县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全县煤炭及煤层气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炭企业智能化、洁净煤建设、煤炭新技术推广;负责煤炭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煤矿建设项目行业审核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负责全县煤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县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 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管县属煤矿企 业及中央、省、市驻遂煤矿企业,指导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县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县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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