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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庄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切实做好2022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4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 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各村在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结合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要统筹抓好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狂犬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村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保存、使用监管,执行县级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先打后补”试点场的申报审核、上报备案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三、集中免疫时间
全县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从9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免疫阶段,各行政村组织防疫队伍,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基本完成集中免疫任务;第二阶段为补免补防阶段,开展查漏补缺、补免补防,进行自查和免疫效果评估;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全镇统一组织考核,迎接省、市、县验收。
四、免疫方式及程序
坚持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方式。规模养殖场要按农业部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场按强制免疫要求做好本场的强制免疫工作,散养畜禽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及时进行补免补防。
五、组织实施
(一)开展技术培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做好免疫技术培训,特别要做好对各村兽医人员、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免疫程序、疫苗的储存、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档案的建立以及免疫注射部位、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等内容,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要采用理论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免疫操作规范的培训,真正做到免疫操作规范有效。
(三)建立免疫档案。要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对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使用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畜牧兽医服务机构、基层防疫员、养殖场有免疫记录,做到免疫记录与疫苗使用数量、畜禽标识相符。
(四)加强疫苗管理。要进一步健全疫苗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和贮藏等管理制度,规范疫苗保存、发放的监管工作。要积极开展强制免疫疫苗使用效果评估工作,及时科学评估疫苗使用效果,为防疫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强制免疫疫苗,严禁浪费疫苗。
(五)及时上报信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六、加强督导检查
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有效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将派出督导组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各村也要进一步创新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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