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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堂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豆种植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进行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460 投稿:褚堂街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4

褚堂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豆种植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进行补贴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为深入推进褚堂街道办事处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豆种植企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带动作用,经褚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豆种植企业进行补贴。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遂平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实效,作为褚堂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精准施策的重要举措,确保褚堂街道办事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

二、 补贴范围

褚堂街道办事处8个村(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跨村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界定8个土豆种植村土地流转面积。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的条件: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种植土豆的流转土地企业。

三、 补贴办法及标准

(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100亩

(含50亩),流转土地面积每亩一次性补贴30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300亩

(含100亩),流转土地面积每亩一次性补贴50元。

(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流转土地面积300-500亩

(含300亩),流转土地面积每亩一次性补贴80元。

(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0-1000

亩(含500亩),流转土地面积每亩一次性补贴100元。

(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

上,流转土地面积每亩一次性补贴150元。

四、 核实验收与补贴发放

(一)各村(居)自查。由各村(居)脱贫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及村支部书记对照标准、精准核实流转面积,由各村脱贫责任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及村支部书记签字后报社区农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褚堂街道办事处组织验收。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土地流转补贴的验收,验收人员包括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副职、扶贫办主任、财政所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等,验收后联合签名,上报褚堂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批转财政所分期打卡发放土豆种植企业。

五、 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进行脱贫补贴工作的领导,褚堂街道办事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武装部长苏建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行政村(居)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帮助土豆种植实施土地流转,认真核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豆种植实际面积及流转贫困户土地面积,排查结束后及时汇总上报,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社区服务中心、扶贫办成立督查小组,督导各行政村(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豆种植流转面积核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

 

 

 

                              褚堂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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