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财政局“四个注重”助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浏览次数:356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遂平县财政局按照全县试点工作指导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程序,紧紧围绕“五公开”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注重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公开事项。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二级事项分为四大类,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事项)、部门决算(含政府采购事项)。二是明确公开标准目录。标准目录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公开内容包括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同时对本部门(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作出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三是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确保了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政府预决算应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注重加强宣传。按照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政部、省、市关于关于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邀请专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商谈相关政策邀请,使业务人员精准掌握政策。参照财政部、省、市财政部门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局制定了《遂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在日常工作中,各股室、单位及时将财政工作事项、工作流程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并定期更新,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群众对财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注重规范程序。严格遵守政务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根据政务公开事项“五公开”要求,加强事前审核,按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流程,对公开的每个事项经股室、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领导审批后,方可由专人集中在指定的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确保在安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注重完善制度。为做好我县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我县制定了预决算公开模板,并加强对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业务的指导,督促部门按照要求,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2020年5月,县本级按照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县本级政府预算及全县59个预算单位(机构改革后,部门为59个)的预算公开材料在遂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统一公开;2020年9月,县本级按照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县本级政府决算及69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公开资料在政府网上上进行公开。我局依照及时、务实和有效的原则,按规定的时间公布财政预决算、财政扶贫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社会满意度,我局被县人大评为“人民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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