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小型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620 投稿:县发改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小型工程招投标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开展“三强两促”专项活动,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安全有序地开展小型工程招投标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1、限定参与人数。每个项目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限派1名代表,招标代理人限派2名代表参与,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2、严格防控措施。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自觉接受中心的例行检查,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不符合者(体温超过37.3℃、健康码不是绿码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并提交由单位出具的近14日内无湖北旅居史,近14日内没有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证明。

3、强化现场管理。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在相应的工作区域开展工作,不得串区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应保持人员间隔距离,分散入座,要求前后左右的距离不少于1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戴好口罩,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戴好防护手套,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1米以上,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4、中心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提醒、督促,确保防控规定的措施落实到位。

5、评审专家按中心有关规定抽取,按照疫情防控措施开展评标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区域消毒工作。

1、中心电梯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

2、办事大厅、开标室、评标室、专家抽取室、监督室等区域做好开标前提前半小时通风工作,开标后进行消毒工作。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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