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48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应急管理部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 安全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参照《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驻应急〔 2020〕41号)精神,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系 统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县应急管理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到2023年,基本建成我县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将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教灾领域标准指引。对照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政府制定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 指引落实意见,结合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 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果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2020年7月15日前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和教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本级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审核;8月15日前,按照本级政府相关业务部门 的审核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9月15日前将最终制定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上报本级政府审核通过后,通过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积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要求,统一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 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 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 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事项要素数据格式统一。

四)完善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及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是否听证等)通过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 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 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并及时将征集结果、釆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 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 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并做好相互关联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入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 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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